法庭多元调解 巧化“辣”手难题

发布时间:2025-10-17 17:23:45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孙秀芳 白润楠)近日,甘州区法院西郊法庭通过多元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一起因辣椒收购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更彰显了多元解纷机制在高效处理涉农纠纷、服务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价值。

党寨镇7户椒农与某辣椒产业公司签订辣椒种植回收合同,约定由某辣椒产业公司提供种苗、技术指导及资金等支持并承诺按期收购,农户负责按标准种植。然而,已至收购期,双方却因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问题产生分歧。为减少损失,7户农户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将辣椒转售。公司遂以违约为由,起诉7户农户要求赔偿。

“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合同纠纷,得从长计议……”承办法官在翻阅卷宗时敏锐地察觉到,此案涉及7个家庭的全年生计,如果机械地作出判决,不仅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还可能对当地农业产业链的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法官积极引入特邀调解力量,在仔细梳理案情脉络的同时,与调解员一起认真分析当事双方的核心诉求与争议焦点。随后,他们兵分两路,一路深入农户家中,耐心倾听其心声与难处;另一路则多次走访辣椒产业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

“我们不是不想遵守合同,是真的等不到企业来收啊!”从农户口中,法官了解到由于辣椒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企业未按约上门收购,为避免滞销造成更大损失,才不得已将辣椒转售他人。“今年辣椒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收购价格低于合同约定的保底价,如果按照原价收购,我们将面临巨额亏损。”企业负责人也满面愁容地倒出了自己的苦水。

在厘清双方均有违约事实后,调解专班一方面向农户释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正确行使方式,一方面向企业说明“未依约按期收购”的履约瑕疵。经过数轮调解,农户们逐渐认识到,擅自转售辣椒的行为客观上构成了违约;企业也深刻意识到,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购辣椒同样负有违约责任。于是,法官趁热打铁,适用诚信和公平原则,权衡双方损失,提出“农户返还企业前期投入的农资款,企业承担30%违约损失”的调解方案,并引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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