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感谢你们的调解,工作效率高。”9月22日,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来到和政县人民法院,对办案法官通过调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点赞。
2021年8月和2022年9月,原告某建筑公司和被告某管护中心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合作协议。然而工程完工后,因双方未能及时结算,导致被告迟迟未给付工程款。
近日,原告无奈之下向和政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付清款项。立案后,为节省办案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迅速联系原、被告到庭就工程款进行核算、结算。经结算,被告已付部分工程款,承办法官就如何给付剩余工程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办案法官秉持公平公正、互利共赢原则,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最终,双方当天就达成给付协议,实现了纠纷的快速化解、实质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纠纷的调解中,和政县法院坚持“涉企纠纷调解优先”原则,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以最短的办案周期、最低的诉讼成本促成涉企纠纷快速化解,为企业提供效率高、成本低、体验优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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