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院宣判一起网上开设赌场案

发布时间:2025-09-05 11:43:48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开设赌场案作出一审判决,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三名被告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业人员马某甲为牟取非法利益,于2024年9月萌生利用网络直播开设赌场的想法。随后,他指使马某乙在城关区某小区租赁房屋,安装网络设备,并购置麻将机、扑克牌、记账本等作案工具。二人以“马老四”为昵称在网络平台创建直播间,打着“麻将消消乐”的幌子,设置58元至1100元不等的多档投注额度,吸引近200名赌客进入直播间参与下注赌博。期间,二人通过微信收取赌资,并从中抽头渔利。2024年10月初,马某甲又招揽马某丙加入。此后,三人轮流担任主播,共同维持网络赌场运营,持续从中非法获利。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侦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后,迅速开展侦查,于2024年11月8日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自2024年9月13日至11月8日,该赌博直播间累计收取赌资200余万元,非法获利3.4万余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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