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东湾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友好协商,并当庭履行调解协议。
2024年,何某雇用李某在其承包的一处工地干活,双方未签署劳动合同,约定日薪220元。期间,李某在工地干活时从高约7米处坠落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双侧跟骨骨折。李某治疗期间,何某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并照顾了其11天。出院后,二人协商后续赔偿,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遂将何某诉至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想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就要让双方从内心理解对方。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数额、赔偿责任比例及二次手术费用等项目产生较大争议。法官对实际产生的赔偿项目逐项进行分析,结合法条以及双方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反复开展调解工作。对于二次手术费用及后期产生的损失,法官考虑到该部分赔偿还未发生,赔偿数额暂时无法确定,若一并处理,对双方当事人均不公平。经过一番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何某当庭向原告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二次治疗产生赔偿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原告李某可另行主张。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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