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法院宣判一起偷逃通行费案

发布时间:2025-08-11 10:03:52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甘谷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被告人马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10月,马某租了一辆黄牌货车跑运输。由于货车高速通行费较高,马某动起了“歪脑筋”——找人违规办理了多张小型客车ETC卡,并在夜间驾驶货车往返甘肃与四川时使用这些ETC卡缴费,共计逃费1.1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故意使用与实际车型不符的ETC卡,以隐蔽手段少缴通行费,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虽然马某退赃并认罪,但因其多次故意逃费、涉案金额较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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