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鲜晓苏)7月28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今年2月,花花(化名)的父亲罗某与母亲张某离婚,协议约定花花由罗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至女儿18岁。起初张某按时转账,后中断支付。随着花花升入初中,生活与学业开销增加,罗某独自抚养压力剧增。在父亲支持下,花花向法院起诉,要求母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7月21日,金川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遂启动先行调解机制,指派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介入。调解中,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从亲情角度与张某沟通,讲述花花近况及缺少母爱的失落,唤起其对母女温馨过往的回忆。同时,调解员详解法律规定,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消除,告知张某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7月28日,经多次耐心劝导,张某态度转变,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调解现场,她一次性转账支付拖欠的4.8万元抚养费,并承诺今后按时足额支付,以弥补对女儿的亏欠。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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