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法院“执行震慑+柔性疏导”促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25-07-24 15:56:14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治)7月18日,文县城区某院落内,切割机械的作业声取代了往日的激烈争吵——一处引发长期纠纷的轻钢棚,在法院执行干警现场见证下,由被执行人张某乙主动组织工人开始拆除。这一场景,标志着文县法院“执行震慑+柔性疏导”双轨并行的创新模式产生实效,两起棘手案件当事人最终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在张某甲与张某乙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积怨深重,矛盾纠缠多年。面对拒不履行的张某乙,执行干警依法张贴公告亮明法律红线,同时秉持善意文明理念,法官多次上门恳谈,从法理人情多角度耐心剖析利害。刚柔并济之下,张某乙最终转变态度,主动拆除了涉案轻钢棚。

另一宗僵持10年的房屋腾退案同样迎来突破。文县某公司门面房自2014年租赁到期后,长期被魏某占用拒不返还。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送达文书、张贴公告形成强大震慑,执行法官更反复释法明理,阐明拒执后果。在法律的威严与耐心的疏导双重作用下,魏某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将占用十年的房屋主动交付验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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