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靖远县法院执行干警秉持依法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靖远县法院审理陈某与白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白某某给付给陈某工程款26万元,调解后白某某仅向陈某支付3万元后,一直推诿工程款未结清,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无奈,陈某向靖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资金不足,遂查封其名下房产。但考虑到直接拍卖房产可能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生活,执行法官并未立即启动处置程序,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沟通,释法明理,并给予被执行人合理履行宽限期。但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无实际进展,面对被执行人表面配合,实际拖延执行的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启动财产处置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房产评估报告,并告知如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全部债务23万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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