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金凡裕)近日,舟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均已全面履行合同,不仅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还实现了案结事了。
今年3月10日,吴某租赁了田某的商铺用于生意经营,为期1年的租金37000元已全额支付。吴某经营3个月后,以生意惨淡为由向田某提出退租,并要求返还租金26120元,但遭到田某拒绝。吴某遂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受理案件后,意识到该案涉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益,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于是先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阐述吴某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分析如何才能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向吴某明确说明提前解约可能产生的合理损失。考虑到吴某的经营情况,法官提出“田某退还部分租金,双方和平解约”的方案,既保障吴某及时止损,也兼顾了田某的合法权益。
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田某返还原告吴某租金1万元,双方解除租赁合同。调解书生效后,办案法官紧盯履行节点,见证被告田某如期退还1万元款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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