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解纷争 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安定法院内官营法庭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纠纷化解体系

发布时间:2025-07-17 10:08:02     来源:法治甘肃网

今年以来,安定区法院内官营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实际,创新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模式,通过“法庭+协会”联动、巡回审判普法等特色做法,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构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纠纷化解体系,在高效化解纠纷、助力基层治理中取得显著成效,为“枫桥式法庭”建设提供了鲜活实践样本。

“法庭+协会”联动 激活行业解纷效能

 今年年初,外地一蔬菜经销商和本地三户蔬菜种植农户签订蔬菜定销买卖合同,约定农户将种植的十亩包菜批发出售给经销商,但受今年市场行情影响,包菜菜价低迷,双方引起纠纷。今年7月,农户向蔬菜协会反映情况后,协会第一时间联系法庭,法庭派出干警和调解员联合蔬菜协会进行调处。经调解,经销商及时付清尾款,并组织人员清理菜地。

内官营法庭立足辖区蔬菜产业集聚的特点,创新打造“法庭+蔬菜协会”联合调处机制,将司法专业优势与行业资源深度融合,构建起矛盾纠纷化解的“快车道”。通过整合法庭的法律专业力量与蔬菜协会的行业影响力,形成“司法指导+行业参与”的协同格局。法庭负责提供法律依据、规范调解程序,协会则凭借对产业流程、行业规则的熟悉,协助厘清纠纷根源、平衡各方利益。自运行以来,已成功调处各类蔬菜产业相关纠纷36件,平均调解周期缩短至3天以内,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巡回审判“三结合” 不断延伸服务触角

内官营法庭将巡回审判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创新“庭审+调解+普法”三位一体模式,把法庭“搬”到村社院落,让司法服务贴近群众、融入基层。

针对农村婚姻财产、邻里纠纷等高发矛盾,法庭主动将审判现场设在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或村民活动中心,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审理过程中,法官坚持“背对背”调解与“面对面”释法相结合,既尊重农村传统习俗,又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推动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统一。

今年5月,法庭受理原告厚某与被告赵某的婚约财产纠纷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村婚嫁习俗,决定在被告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法官首先围绕最高法司法解释等规定,向双方详细解读彩礼返还的法律原则,同时结合当地彩礼给付惯例,分析共同生活期间彩礼的实际消耗情况。调解中,法官一方面引导原告认识到全额返还的不合理性,另一方面向被告说明举证证明彩礼用途的法律义务。经过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返还彩礼4万元及“四金”首饰。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向村民讲解了婚嫁新风尚的相关政策,发放普法手册50余份,引导群众摒弃高额彩礼、近亲结婚等陋习。

聚焦基层治理需求 织密源头化解网格

内官营法庭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作为核心目标,通过完善机制、下沉服务,推动司法力量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法庭建立与村社、行业组织的“定期联络机制”,干警定期参与村级“矛盾调解日”,提前介入苗头性纠纷;针对蔬菜种植、婚约习俗等重点领域,联合相关部门编制《常见纠纷调解指引》,为基层调解员提供专业参考。同时,注重将典型案例转化为普法素材,通过“田间地头说法”“婚俗讲堂”等形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通过系列举措,内官营法庭辖区内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率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类纠纷同比下降20%,蔬菜产业相关诉讼案件年均减少12件。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达98%,“有纠纷找法庭、遇矛盾先调解”逐渐成为当地群众的共识。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孙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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