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促使被告当场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
2022年至2023年,杜某雇用张某为其承包的某房地产施工项目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日220元。2023年5月的一天,张某在进行工作收尾时,被工地上的胶木板砸伤右腿。张某送医治疗期间,杜某支付了医疗费并雇用人员对张某进行陪护。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梳理案情,了解到了争议的焦点。法官联系双方到庭参与调解,对有争议的赔偿项目逐项进行分析,向双方阐述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赔偿款3万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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