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引纠纷 细审明查定结论
靖远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在商业往来中,货款结算凭证的表述清晰与否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近日,靖远县法院审结一起因货款结算条据上“还”字含义不明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通过细审明查依法认定被告欠付原告货款10万元。
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某电器商行为张某承包的酒店装修项目供应电器材料,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交易过程中由张某委托他人收货验货并签名确认。截至结算时,某电器商行累计供货金额14万元,张某支付部分货款后,就剩余款项出具欠条,写明“还欠款10万元”。然而,双方对该条据中“还”字的理解产生分歧,原告认为“还欠款”意指“仍欠10万元”,而被告辩称意思是“已还10万元”。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重点审查了双方交易习惯及证据链。经查,张某在以往交易中支付货款后会收回收货单,而此次出具欠条时并未收回相应单据。此外,原告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其多次向张某催讨10万元欠款,张某均未否认欠款事实。综合全案证据,法院认定“还欠款10万元”应理解为“仍欠10万元”,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遂判决张某支付剩余货款。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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