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庭审失火案 普法宣传筑防线

发布时间:2025-06-27 15:55:12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金凡裕)近日,由合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失火案,在舟曲县博裕乡政府院内公开开庭审理。舟曲县公安民警、乡政府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共计300余人旁听。

今年3月24日,杨某某在博峪乡卡路诺村农田劳作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枯萎的羌活秆,引燃附近山坡的林木,发生火灾。经司法鉴定,过火面积为2.7493公顷(41.24亩),火灾总损失726068.05元。5月,合作市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失火案提起公诉,同时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委托相关部门对失火山林生态修复进行评估,并出具生态修复方案,由杨某某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在原火灾附近地点进行补植复绿。

为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洮河林区法院对杨某某失火案采用巡回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在农田里处理羌活秆时过失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积极补植复绿,愿意按期完成生态修复并进行管护,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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