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枫”细雨 法润万家 ——清水县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5-06-25 16:05:10     来源:甘肃法治报

  在清水县,人民法庭扎根在基层,如同一座法治灯塔,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编织起一张“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的基层治理网络。

  今年以来,清水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聚焦群众身边“小矛盾”,以法治为基、以情理为翼,推动基层社会“大治理”。

“小法庭”书写司法为民

  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前不久,清水县法院金集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收购生猪被狗咬”的矛盾,将买卖合同纠纷和健康权纠纷一并处理,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事情的起因是收猪商贩张某在农户周某家收购生猪时,意外被周某家看门犬咬伤。张某以“受伤受惊”为由拒付猪款,周某则以“狗不慎咬人”坚持索要猪款,双方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

  张某委屈:“收猪反被咬,千元医药费无处讨”。

  周某焦虑:“生猪已装车,辛苦钱却迟迟未到。”

  金集法庭干警了解双方矛盾后,通过明责任、算细账、促双赢,三步解开“死结”。最终,张某同意扣除合理赔偿款后,剩余猪款在月底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双方签署和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小法庭”守护果农权益

  “大家在樱桃交易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来咨询我们。”5月25日上午,清水县法院金集法庭紧盯“三农”司法需求,到金集镇大樱桃品鉴活动现场,向果农宣传与农民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司法解决涉农纠纷的便捷性、高效性。

  在樱桃交易市场,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果农在生产经营、市场交易等方面遇到的法律困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生动的案例为大家讲解法律条文背后的含义和实际应用。同时就合同订立、货物保价赔偿、物流运输等事项进行细化,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厘清物流运输法律关系,为樱桃市场流通构建坚实法治保障。

  与此同时,开辟涉农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定期了解辖区樱桃产、供、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涉农纠纷引导进行先行调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据介绍,清水法院主动前移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对接联系,做到群众在哪,普法阵地就跟进在哪。

“小法庭”更加便民利民

  清水县法院红堡法庭打造“便民诉调对接中心”特色品牌,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创稳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介绍,红堡法庭依靠法庭地理位置临近城区的优势,搭建便民调解平台,对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县城并意愿在红堡法庭调解的情况,积极联合乡镇综治中心就近开展调解,方便当事人参与案件调解,并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开展交流研讨促调解能力提升。

  此外,红堡法庭对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施精办细办,建立道交案件实质性化解台账,确保涉案履行一次性到位,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

  针对辖区人口流动性大、外出务工多等特点,红堡法庭全面优化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电子签章等信息化赋能措施,对于符合线上开庭案件,积极鼓励和引导使用线上开庭审理、调解案件,减少了当事人往返的费用支出和人力付出,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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