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案,判处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退缴违法所得5.37万元。
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月20日,姚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在网上购买赌博虚拟房间卡,获取网络赌博平台链接,然后在微信上组建“牛牛群”“欢乐斗地主群”等微信群,拉拢参赌人员进群,最后在微信群中发送网络赌博链接,组织参赌人员进行网络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经鉴定姚某某使用的微信账户累计流入赌资143万余元,非法获利5.3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网络平台组织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姚某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故可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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