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今年以来,肃南县法院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审判执行、普法宣传全过程,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以司法之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协同共治铸就“守护盾”
“原来法院的工作是这样的”“我以后也要成为一名法官”“这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参与度高、沉浸式的法治宣传大家十分喜欢”……无论是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还是在“法院开放日”现场,都能听到学生和老师发出这样的感慨。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各方合力推进。肃南县法院以“法”与“爱”融合为核心理念,持续推进法院到学校再到法院的协同共治“守护盾”,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常态化活动,创新构建“法校联动”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注重将法治副校长作为法治校园建设的抓手,结合法官自身专业的法治思维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肃南法院通过“公众开放日”邀请师生走进法院,在法治浮雕墙、法治文史馆、审判庭等场景中开展沉浸式普法。截至目前,肃南法院着力推进“法校联动”法治教育体系,选任4名法官及助理先后担任法治副校长,建立起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全县8所中小学建立法治校园共建关系,开展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40余场,覆盖全县师生2000余人次。
法治宣传筑牢“护苗墙”
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面临的权益风险更加隐蔽、多元、复杂,法治宣传作用更加凸显。原告薛某系未成年人,向某网络科技公司转账6万余元用于直播充值。后薛某的母亲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厘清原告母亲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以及被告网络平台身份识别机制不健全的责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以案为鉴,肃南法院依托普法宣传应对数字时代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不断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研判分析,利用具有指导性的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逐步形成具有实践价值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指南,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培养未成年人法治观念,通过精准普法教育,实现案件办理与权益保障的双向提升。
温情司法织密“防护网”
2024年5月,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育有2个未成年子女,因双方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妻子提出离婚诉求,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长期由丈夫抚养。法庭上,妻子请求抚养2个孩子,案件陷入僵局。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法官先后通过家访和校访开展家事调查,充分征求未成年人的意见,并从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未来发展着手耐心细致开展调解,最终调解由妻子和丈夫各抚养一名未成年子女。
良好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做好离婚纠纷案件后续引导和教育工作,能够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肃南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时,注重讲清“法理”融入“情理”,通过深入细致的沟通促进家长之间的情感共鸣,从而找到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最佳平衡点,达成最大的“共识”,以温情司法最大限度维护亲情关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贺龙 )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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