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中院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5-06-11 18:01:55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杨占林)“我材料齐全,为什么不能给办理烟草证?”面对当事人的质疑,烟草专卖局局长在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行政诉讼庭审观摩现场直接回应:“您的经营场所不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依法不能许可。”这一幕问答,成为近期一起行政诉讼庭审的现场画面。

上诉人因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获批准,遂向永靖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该局经审查认为其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上诉人不服,向临夏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当事人选择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临夏中院审理时,围绕争议焦点,重点审查了行政机关的

许可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问题。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诉讼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就许可依据、审查标准等关键问题进行了说明,并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异议逐一回应。合议庭经审理认为,烟草专卖局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材。临夏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以案释法、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行政机关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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