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法院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25-05-27 11:31:03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醉酒驾车酿成事故,不仅逃离现场,还找人“顶包”企图蒙混过关。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并宣判这起危险驾驶案,判处被告人许某甲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今年2月28日晚,许某甲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因操作不当与林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许某甲弃车逃离现场,并联系其弟弟许某乙“顶包”。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许某乙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但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与事故形态明显不符,引起警方怀疑。经调取公共视频资料核实,民警确认许某甲才是实际驾驶人。许某甲主动投案后,经血液检测,其乙醇含量远超醉驾标准,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甲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其肇事后逃逸、指使他人顶包,主观恶性较大,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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