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一场特殊的刑事案件庭审在武山县某村委会会议室展开,武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家门口,让司法服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被告人谢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袭警罪被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然而,身患严重疾病的他,难以承受往返10公里前往法院的奔波之苦。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多方协调检察院、司法局及村委会,在谢某某所在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搭建起临时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法官身着法袍,国徽熠熠生辉,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各就其位,一场在简易条件下的刑事审判有条不紊地展开。庭审全程,承办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次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还多次关切询问谢某某身体状况。谢某某深受触动,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将结合案件实际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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