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法院温情调解一起抚养权变更案

发布时间:2025-05-19 15:39:27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汤海萍)近日,民乐县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手段平衡亲情维系与儿童权益,彰显司法温度。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雷某于2014年结婚,育有一子雷某某(年满十周岁)。2024年4月协议离婚后,婚生子由雷某抚养并返回原籍生活。因孩子长期在外地生活,短期内难以适应新环境,出现情绪低落、学业受阻等问题。朱某某多次协商变更抚养权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将调解作为首要突破口,多次组织双方线上面对面调解,从亲情纽带、成长环境需求等角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尊重子女意愿,充分听取年满十周岁孩子的真实想法,将其情感需求纳入调解核心考量,既让雷某理解孩子对原生活环境的依赖,也促使朱某某承诺全面履行抚养义务,消除双方后顾之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婚生子抚养权变更至朱某某名下,雷某按约定支付抚养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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