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法院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案

发布时间:2025-05-15 16:22:09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孙世栋)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让假“茅台”引发的矛盾得以及时解决。

2022年6月,金川区某超市29瓶飞天茅台酒被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后,送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此29瓶飞天茅台酒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今年4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就金川区某超市侵害商标权一案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立案法官初步了解到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辨认(鉴定)表》,商标许可说明、公证书已基本证明了被告的假冒行为,同时也能支撑其核心诉求。为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缩短解纷周期,立案法官随即电话联系被告法定代表人,说明商标权利范围,释明侵权认定,明确民事赔偿责任,并从被告长远利益出发,反复阐明调解优势。从被告的不解和愤怒,到情绪稳定态度扭转同意调解处理,立案法官以情释理、以案释法,并最终约定了调解时间。后经法官从中协调原告放弃了部分损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6.6万元,案件即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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