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离婚后彩礼及财物返还纠纷案件中,通过法理与情理的双向疏导,促成矛盾双方主动履行义务,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田某与孙某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经判决,田某需返还孙某彩礼135000元及项链、戒指、手镯等贵重物品。判决生效后,田某未主动履行,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田某提出异议,称其陪嫁家电、被褥等物品仍在孙某处,要求一并返还。然而,田某在离婚诉讼中未提出相关诉请,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原判决未涉及陪嫁物品返还。双方因此争执不下,田某以“未拿回陪嫁”为由拒绝配合,案件陷入僵局。
面对双方对立情绪,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以“化解矛盾、减少诉累”为目标,通过法律释明、民俗析理的情感弥合等多维度展开工作,经多次协调,田某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孙某亦将田某陪嫁物品悉数返还。双方在法院见证下完成财物交接,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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