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邵红年 刘吉文)近日,一面锦旗,被当事人张某郑重地送到民乐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官个人的赞誉,更是对坚守司法为民的全体法院工作者的认可。
2023年11月8日,某公司雇员张某骑行电动车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小型客车追尾碰撞,这起事故致使张某身体遭受严重创伤,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综合评定为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张某依据公司投保的雇主责任保险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意外遭到拒赔。走投无路的张某,只能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已为张某投保雇主责任保险附加24小时意外险并缴纳保费,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张某保险金15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未主动履行赔付义务。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家庭经济困难,遂多次致电保险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伤残赔偿款是伤者的‘救命钱’,及时履行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在法官的持续努力下,保险公司最终全额履行了赔付义务。
从立案、审理到执行,民乐法院始终践行 “如我在诉” 的为民理念,用严谨的裁判明确法理边界,以温情的执行传递司法温度。此次案件的圆满执结,不仅将法律文书上的权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赔偿款,更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