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解”到“优解” 自动履行再提速 一一崇信县人民法院让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发布时间:2025-04-30 11:37:09     来源:法治甘肃网

  “立案才一周,没想到今天就收到了执行款,法院的效率太高了!”近日,崇信县人民法院李法官接到原告电话,电话中申请人李女士激动地说道。李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后,因孩子的抚养、探望问题产生纠纷,刘先生一直未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无奈之下,李女士依据生效判决向崇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以来,崇信县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通过执前督促程序,促使债务人在进入执行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或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用好执前督促相关程序,提升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保全措施按下履行“加速键”

  近日,崇信县法院与执行局联合运用“保全+调解”相结合的“以保促调”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关联案件。

  今年以来,崇信县法院运用“保全+调解”解纷模式实现第一时间履行,明确在诉前、诉中“财产保全”上下功夫。案件办理中,深入了解案情,注重引导原告及时提供被告财产线索,并申请财产保全,降低届期履行不能的风险。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打消义务人逃避履行的侥幸心理,为裁判文书能够自动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利用保全过程中与当事人交流的机会,了解双方争议重点难点,确保“以保促调、以保促履、以保促执”落地见效。

调解优先不仅案结还要事了

  “就这么几天,钱拿到手了,邻里情分续上了。”3月28日,梁某接过法官递过来的茶水,高兴地说道。

  2018年8月,王某在道路硬化施工过程中,将梁某门口道路损坏,王某与梁某协商,由梁某自行恢复门口道路硬化,产生的费用由王某承担。但事后梁某多次催要,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诿,梁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巧用邻里乡亲之间的感情,和双方当事人唠起了家常,经过几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庭支付梁某道路硬化费用,一桩持续7年的纠纷得以化解。这起案件矛盾成了功化解,得益于崇信法院持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

  今年以来,崇信县法院对涉案标的不大、当事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着重引导当庭履行,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解纷成本的同时,并在裁判文书后附带“自动履行提示”,明确告知义务人具体的履行内容、履行期限,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形成威慑力,让“全流程调解”工作,减少衍生案件,减轻群众诉累,让案件“有解”变“优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网一库”办案更专业更高效

  “谢谢你们的帮助,对方欠我的钱已经转给我了。”4月15日,办案法官收到一案件原告发来的微信,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前已经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案例库’真给力,为当事人展示全国各地的类案判决结果,让当事人都心服口服,由被动变为主动履行。”李法官握着手中的案卷说道。

  据了解,崇信县法院干警把法答网、案例库作为提升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重要平台,积极提问、加强检索,全面提高办案质效。同时,将案例展示作为促进债务人自动履行的有效手段,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典型案例宣传,以真实案件的对比展示,直观呈现主动履行的便利与拒不履行的后果,倒逼债务人权衡利弊,主动履行义务,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切实提升自动履行率。

判后回访自动履行再助力

  “没想到案子都判了,你们还能经常电话、微信安慰鼓励我,每次看到你们的信息,我都感觉心里暖暖的”。这是崇信法院承办法官在案件判决后,回访当事人的一幕。判后回访,不仅帮助当事人及时兑现了胜诉权益、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减轻了法院执行工作压力,维护了司法审判的权威与公信,为诚信建设夯实了法治基础。

  崇信法院始终坚持“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法律文书生效后履行期限届满前,法官主动出击,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当事人,督促自动履行。一方面,针对当事人对判决存有的疑惑,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阐述证据采信缘由、法律适用逻辑,消除其内心抵触,促使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向败诉方强调不履行判决将面临的信用惩戒、强制执行等严重后果,督促其权衡利弊,尽快履行。今年来,共计推送自动履行短信提醒200余条,电话提醒已做到常态化,自动履行率提升了10%,让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裁判文书上,更落实在当事人实际行动中。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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