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法院:“案结”更要“事了”

发布时间:2025-04-29 17:44:03     来源:法治甘肃网

今年以来,甘谷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调解+督促履行”机制,将督促履行贯穿到调解、送达、回访等案件办理全过程,努力实现让裁判履于未执,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

装修纠纷 跟踪督促全额履行

3月31日,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由被告王某向原告某装修公司支付装修款28000元。为避免调解协议变为“一纸空文”,在履行期限临近时,承办法官主动开启“跟踪模式”,通过电话提醒、微信督促等方式跟进履行进展,向王某说明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执行记录和可能承担的经济成本,督促其尽快履行。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王某主动将欠款交付装修公司,全额履行了还款义务。

物业纠纷 释法明理巧化解

4月3日,甘谷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由被告赵某向原告某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物业费7000元。协议生效后,为避免双方心生隔阂,承办法官积极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被告赵某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维权而不是消极、被动拒交物业费。同时,叮嘱该物业要向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让业主放心、满意,才是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的最好途径。经过释法说理,赵某逐步放下成见,主动向物业支付所欠物业费。

离婚纠纷 多方联动解“婚”结

4月17日,安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由原告向被告退还彩礼60000元及“三金”等。鉴于双方当事人心结较深,对抗情绪比较激烈,承办法官一方面做好释法明理,使其明白履行协议是法律义务,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联合当地村委会对该案进行回访,共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经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在法庭内履行了调解协议确定的内容。

据介绍,甘谷县法院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不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全方位落实判后督促履行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在执行前化解,将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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