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一线 看改革落实】甘肃林区法院:以高质量司法保障美丽甘肃建设

发布时间:2025-04-20 14:13:23     来源:法治甘肃网

【走基层一线 看改革落实】

以高质量司法保障美丽甘肃建设

——甘肃林区两级法院改革创新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质效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环境资源审判是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新一轮涉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区域调整以来,甘肃林区两级法院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保护环境与促进发展、依法公正审理个案与促推生态有效修复相结合,不断推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开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美丽甘肃建设新篇章。

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2024年6月,刘某某在明知自己无危险废物、废水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与他人私下协商,负责处理对方提供的一批生产废水,处理后对方付给相应的报酬。协议达成后,刘某某擅自将这批废水倾倒在事先准备好的土坑里,经雨水冲刷,流入河道被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发现。

  经鉴定,倾倒废水的土坑中汞超标11.2倍、镍超标1344倍、锰超标13.4倍,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此案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刘某某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主动缴纳了生态损害赔偿金,受污染土壤交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子午岭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修复受污染土壤,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对刘某某作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职业或活动。

  甘肃林区中级法院是省法院直属法院之一,下辖子午岭、白龙江、祁连山、洮河、小陇山5个基层法院,管辖着涉及全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案件。两级法院深入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大力推动环资案件审理向生态环境治理延伸,将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作为办案目标,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第三方治理、增殖放流等多种修复方式,着力做好环资审判执行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为此,两级法院加快环资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探索完善“三合一”审判模式,注重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打击与预防、公益与私益之间的关系。同时,与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接,就案件中环境要素、入罪标准等事实与法律问题加强沟通、消弭分歧,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凝聚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强大合力

  4月9日,甘肃林区中级法院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在西安举行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碳汇司法认购创新实践座谈会暨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围绕司法碳汇保护基地共建、流域生态治理规划合作、水行政执法司法衔接、信息共享交流、人才双向支持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携手探索执法司法协作新路径。

  生态环境因素具有系统性、流域性、流动性的特点,然而法院的管辖区域却是固定的,形成了固定的管辖区域与流动的生态要素之间的矛盾。为推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有效落实,甘肃林区中级法院不断加强同各有关方面的协作交流,与四川雅安中院、陕西西安中院等14家中级法院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以强大的司法之力保护大熊猫、金丝猴、雪豹等物种为代表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与兰州大学共建“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与司法研究中心”、与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建“甘肃省环境审判专门化理论与实践基地”,并召开“两基地一中心”环资审判专家研讨会,积极为促进专业化团队建设和特色审判工作聚智汇力。

  各林区基层法院先后与所在地基层法院召开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联席会议,就环境资源案件甄别、管辖区域划分等实务问题深入交流,凝聚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

  今年3月,祁连山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兄弟二人驾驶车辆,流窜民乐县多地非法收购发菜57.9千克,被民乐县公安局查获。庭审中,二被告人认罪认罚,法院当庭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二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野生植物有关的采集、收购、出售活动。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例开展普法宣传,阐释了发菜是高原特有的野生陆地藻类生物,生长在荒漠和半荒漠地区,具有防风固沙、保护土壤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对保护生态环境和草原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说明了发菜已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基本情况,强调了非法采挖、毁坏或者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发菜都可能涉嫌犯罪的法律规定,希望大家切实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千万不要在利益的诱惑下触犯法律的底线。如此以案说法,让聆听者颇有感触、深受教育。

  近年来,甘肃林区两级法院着力构建诉前调查、诉中裁量、判后回访等多层次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进了村社民寨、大山深处,组织当地民众参与旁听庭审,在庭审结束后就地开展法治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的效果,更好地体现了环境审判的惩治、预防和教育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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