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 通讯员 杨玉明)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作用,4月10日,临夏县人民法院在黄泥湾镇五一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乡村干部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去年8月2日,被告人杨某酒后驾驶车辆撞上路边的行人致其受伤,后继续行驶又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医院鉴定、警方认定,杨某为酒驾且负该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庭审中,被告人杨某自愿认罪认罚,法庭根据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从危险驾驶的起因、法律后果,详细介绍了危险驾驶案件造成的经济成本、家庭危害、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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