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马宾强)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看春耕。近日,肃南法院皇城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农机具租赁合同纠纷,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返还农机具,为农户解决燃眉之急。
肃南县皇城镇某村委会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终止租赁合同、返还租赁农机具并支付拖欠的农机具租赁费。原来,双方于2021年签订租赁合同,村委会为壮大集体经济将其所有的拖拉机、旋耕机、翻转犁、打捆机、深松机等农机具租赁给李某,租赁期限五年,由李某每年支付当年租赁费用。然而,自2022年开始,李某一直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也不返还租赁的农机具,村委会多次催要,李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眼看春耕在即,为避免延误农时从而扩大经济损失,情急之下,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涉农案件“绿色服务通道”,快速联系李某了解情况,并同村委会人员驱车前往李某处查看涉农机具,并当场组织进行了初次调解,李某称租赁的农机具自2022年开始便已损坏搁置,无法使用,现其同意返还农机具但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对此,承办法官向其送达传票并通知开庭,但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法庭依法缺席审理后,向其告知择日宣判。
3月27日,李某主动到法庭申请进行调解,经法庭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李某返还租赁的农机具,并分期偿还租金64990元。现李某已将除打捆机配件拾捡器之外的全部农机具拉运至村委会,待后续农机具齐全后双方共同检验交付。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皇城法庭开展“春耕牧歌 法治护航”专项活动的生动实践。法庭秉持“农时为令”的原则,践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的司法理念,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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