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逾万枚硬币还债 法院批评训诫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5-03-28 16:21:57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3月24日,被执行人牟某携带逾万枚硬币前来榆中县人民法院履行案款,试图以特殊方式偿还拖欠的1.67万元债务。因清点硬币耗时过长且严重影响执行效率,法院对牟某批评训诫,督促其于当晚通过转账方式完成支付。

牟某承租陆某房屋期间,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擅自搬离且未完成交接,导致房屋持续产生租金、暖气费、物业费等费用。法院判决牟某支付总计1.67万元费用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牟某每月支付1450元。首笔款项履行期限临近,牟某却抱着装满一角、五角硬币的纸箱现身法院,称用现金偿还债务。

执行人员清点发现,硬币数量逾万枚,若手工清点需耗费数小时。时值银行下班,现金无法存入执行账户,此举不仅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更存在“恶意履行”嫌疑。法院对牟某进行批评训诫,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涉嫌妨碍执行,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最终,牟某承认错误,于当晚20时通过转账方式履行完毕首笔款项。

执行干警指出,硬币虽属法定货币且不得拒收,但故意以低效、耗力方式对抗执行,本质上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当事人应依法依规履行生效裁判,任何试图通过“钻空子”“泄私愤”的行为对抗执行,均将面临法律严惩。司法资源不容浪费,维护公平正义需各方共同配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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