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会宁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执行质效,真正将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劳务报酬追索难 高效执行助“薪”安
马某与郭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但郭某未按期限履行给付欠款义务,马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然郭某却与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企图逃避执行。于是执行干警立即上门找到郭某,向其释法明理,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阐述积极履行劳务费的重要意义,并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郭某表示愿意履行给付义务,并将执行款项交至法院账户。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厉”即执行 “强制执行”变“主动履行”
“法官,我还钱!”被执行人张某、邵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交纳执行案款。张某、邵某与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二人未按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同时线上线下同步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法官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深刻体会到执行措施对其生活带来的影响,主动交纳了全部执行款。
释法明理促履行 诚信守约最可贵
“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要回借款,谢谢您法官,为你们的高效执行点赞!”申请执行人张某收到执行款后,给执行干警打电话表达感激之情。
张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多年前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可到期后李某仅归还部分借款,剩余款项张某多次催要均无果,张某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经法院诉前调解,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然李某仍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经走访调查认定李某有偿还能力,因为心中有气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对此,执行法官耐心向李某释法明理,结合法律规定详细解释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的处境。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以及诚信的重要性,私下向张某转账还款5500元,剩余款项交至法院账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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