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杨肇琪)近日,合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网络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承办团队通过线上调解高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2024年10月,原告樊某在某平台观看某账号“直播流量变现课程”宣传后,为实现“轻松赚大钱”梦想,遂缴纳一千余元购买该课程,后发现课程内容均为录播视频且无法兑现“流量变现”承诺,多次要求退款遭拒绝后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其支付的费用。因涉事商户立案前已注销,其经营者薛某系合水县法院管辖地居民,案件遂依法移送至合水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便于在外地的当事人诉讼,组建线上调解室,并向双方进行普法宣传,指出商家进行夸大、虚假宣传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引导原告理性看待新型网络营销,平衡维权预期。同时,针对薛某认为其已全面履行合同,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抗辩理由,承办法官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向薛某释明其履行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劝导其认识到其夸大宣传的错误,消除抵触心理;对樊某急于挽回损失的焦虑,则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安抚情绪。经多次沟通,最终促成薛某当场退款800元,樊某也放弃其他诉求,从而顺利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寄语:近年来,伴随着直播经济、网红经济的蓬勃发展,如“网红速成班”“视频剪辑培训班”等网络骗局也层出不穷。某些不良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号称“动动手就能暴富”,诱导群众购买高额培训课程,赚取巨额利润,事后却以录播课程、鼓励抄袭等方式敷衍了事,由于网络空间的特殊性,也使群众维权困难。作为网络用户,公众应当自觉提升其法律意识和新媒体知识,识破营销骗局,理性选择正规职业技能培训,参与政府等官方组织培训,切忌“走捷径”,及时举报网络虚假营销,破除灰色产业链滋生土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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