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里的“大担当” ——庄浪县人民法院韩店法庭工作速记

发布时间:2025-03-19 17:39:24     来源:法治甘肃网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神经末梢”,不仅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堡垒,更是助力乡村振兴、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关键力量。庄浪县人民法院韩店法庭在常态化办案过程中,法官没有高高地坐堂问案,而是平等地在圆桌边主持“谈判”;当事人也没有分坐两边对峙,而是在轻松的氛围中“和谈”;法庭外除了案结事了,还有政通人和……2天内调撤8起纠纷,调撤成功率达100%。

善意执行 让司法更有“温度”

近日,韩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政策性民生项目买卖合同纠纷。该案中,企业积极参与厕所改造民生项目,由企业先行交付村民厕具材料,村民待后续政府补贴发放后再自行向企业给付,发生纠纷的几户村民正是因为后续补贴下发时,厕所用具已出现质量、维修等问题,故拖欠企业材料费,原告企业诉至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其中一户村民为五保老人,生活各方面极度困难,不具备偿还能力,遂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引导企业换位思考体谅孤寡老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最终,企业表示将已出资的厕具无偿赠予老人,原告撤回起诉。最终此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韩店法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办案理念,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因案施策,多方面多渠道寻求解决之道,积极推动案件执行,彰显司法温度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暖心锦旗 彰显司法为民担当

“我这钱都要了十多年了,就是要不来,现在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最近家里急需用钱,我才向法院起诉。”“多亏了咱们法庭,很快就解决了我的事情,真心感谢!”当事人孔某某在韩店法庭感激地说道。

3月13日,庄浪县人民法院韩店法庭收到案件当事人孔某某亲自送来的一面“情系百姓好法官”的锦旗,该锦旗是对韩店法庭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和公正高效工作的充分肯定。

据悉,孔某某于2013年多次向承包工程的靳某某出租钢管。结算后,靳某某应给付孔某某租赁费14000元。后靳某某给付孔某某2000元后,再未偿还。十多年来,孔某某就租赁费多次向靳某某讨要,但均未有结果。今年3月,孔某某向韩店法庭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承办法官在审查立案时听取孔某某的讲述后,迅速电话联系了靳某某,通过微信视频,承办法官首先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从法理、情理方面引导靳某某换位思考,通过说法析理、耐心沟通,最终靳某某当场表示认可这笔租赁费,同时确定了还款期限。

“小案虽小,但托举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承办法官表示,“既要保障诉讼程序的严谨性,更要考虑群众的实际负担,真正将‘如我在诉’理念贯彻到办案的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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