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2020年10月,白银某商贸公司负责人赵某为降低经营成本,从陕西府谷县马某处采购未含税煤炭。因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税款,在利益驱使下,赵某经冯某牵线,以支付13%开票费的方式,串通内蒙古某环保科技公司虚构交易,于2021年2月非法取得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394万元,税额63.08万元,总价税合计457.33万元。为掩盖其违法行为,赵某指使会计完成发票认证抵扣后,系统性伪造供煤合同、虚假银行流水及过磅单等全套交易凭证,企图蒙蔽税务机关稽查。
经法院审理查明,白银某商贸公司与赵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更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白银某商贸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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