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2月7日,金塔县法院执结一起因化肥赊欠引发的矛盾纠纷类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从李某处赊欠化肥,双方口头约定于2022年10月付清货款。后王某因为春耕,又向李某赊欠化肥1万元,一并出具了总计2.8万元的欠条。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却未能如期还款,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约定王某于202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货款。王某仍未按时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一直不予配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强大执行压力下,王某终于认识到了错误,主动与李某协商,在先行支付了8000元款项后,双方约定剩余的欠款分期还清,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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