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汪奕宏)“拖欠了这么多年的工钱,今天终于拿到了,感谢法官帮我追回辛苦钱。”近日,文县人民法院临江法庭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原告在接过被告支付的剩余薪资时激动地说。
2018年,张某承包了一项工程,雇用石某在工地从事贴砖工作。工程完毕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张某应向石某支付劳务报酬6000余元。张某因资金原因,向石某支付工资4000元后,剩余部分一直未结。石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诉讼关系明确,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调解。通过法官与当事双方耐心沟通协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意见,被告于当日通过微信向原告一次性付清剩余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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