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调解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1-02 15:54:42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鲜晓苏)近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24年3月,作为某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某餐饮公司,与某餐饮店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授权某餐饮店使用该注册商标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并在技术、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然而,在2024年5月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某餐饮店未按照约定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相关标识,继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销售产品,某餐饮公司遂将某餐饮店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2.38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某餐饮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某餐饮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合议庭并未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详细向某餐饮店讲解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以及损害后果等法律知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和不良影响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合议庭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某餐饮店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与 某餐饮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达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的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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