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12月17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被告李某向原告刘某及其父母当庭返还部分彩礼和全部首饰。
刘某与李某2023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确认心意后刘某的父母向李某给付彩礼80000元,并购买了结婚所需的“五金首饰”,两人于2024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李某回娘家居住,二人从2024年10月分居至今。刘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于2024年11月向敦煌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充分认识到案件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决定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力求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少对立情绪,促进和谐解决。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被告李某一次性返还原告刘某及其父母彩礼50000元及五金,刘某将李某的嫁妆退还给了李某。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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