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陈法官,被告把钱还给我了,没想到还没到执行环节就顺利拿到了钱,太谢谢你了。”一名申请执行人感激地说。12月6日,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通过执前督促成功执结3起案件,累计执行到位金额23.2万余元。
执行立案前督促程序是在执行实施登记立案前,案件原承办法官通过教育引导、释法明理等方式,先行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化解矛盾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简化了执行流程、缩短了执行期限,能更快兑现其合法权益,减轻诉累,对于被执行人而言避免了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零”执行费减轻其履行压力。
玉门镇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利用好执前督促程序,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矛盾,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