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感谢法院这么快把拖欠我们的工资执行到位,太感谢了!”11月30日,靖远县法院为4名申请执行人追回拖欠工资的2.7万余元工资后,申请人赵某某对执行干警感激地说道。
2023年8月,赵某某等4人与某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4人在某小区负责保洁工作,约定工资每月为1800元。自2024年1月至今某物业服务公司未向4人支付工资,4人提起诉讼。经靖远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某物业服务公司未履行协议义务,4名原告向靖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某物业服务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某物业服务公司一直未履行。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某物业服务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足够支付4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但其始终未支付。案件承办法官在送达了法律文书后,强制扣划了拖欠4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2.7万余元,对某物业服务公司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法律释明,并对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训诫。某物业服务公司表示是他们的行为不对,对拖欠工资的行为向农民工表示道歉。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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