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鲜晓苏)11月28日,记者从永昌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通过非诉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了刘某与李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刘某深刻体会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快捷、高效等优点。
今年9月4日,刘某与柴某相聚把酒言欢,推杯换盏间酒意微醺,见夜色已浓便准备回家,但柴某不慎从台阶摔下致伤。刘某遂搀扶柴某就近靠在刘甲车辆处查看伤情止血清伤。刘甲与朋友李某见状上前理论,双方发生口角,刘某被李某打伤。后刘某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刘某便向永昌县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诉状,法院工作人员初步了解认为该案案情明晰,证据充分,案件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便向刘某介绍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特点和优势,说明特邀调解可以免收诉讼费用,征得刘某同意后,永昌县法院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中,特邀调解员从案发经过出发,先理出是非,讲明法律关系,后又结合身边典型案例,释清法律法规,划定责任分担,接着围绕双方心结进行耐心劝解,既考虑刘某身心损伤,又考虑李某具体生活境况,经过背对背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当场支付赔偿款8000元,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