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法院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11-17 14:42:21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11月11日,靖远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王某承租冯某兄弟二人的沙地种植西瓜,2023年4月,王某未按约定支付相应租金,冯某兄弟二人遂将王某的一辆皮卡货车强行扣留使用。讨要未果后,王某遂诉至靖远县法院,要求返还扣留车辆,并赔偿扣留使用期间违章罚款、车辆保险、车辆出租等费用共计14.8万余元。

调解中,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调解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对自身过错有了清晰的认识。经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返还扣留车辆,并处理其占用车辆期间的违章及罚款;原告欠付的土地租赁费抵付被告车辆占有使用费用后,被告另行再支付原告车辆占有使用费2000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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