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对贵院给予的大力支持和鼎力协助表示诚挚的感谢……”11月13日,玉门市法院收到一封由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寄来的感谢信,玉门法院协助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新市区法院在执行新疆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贾某某、聂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多方调查后,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有一辆挖掘机在玉门市某处山区内施工,需前往玉门对该挖掘机进行查封扣押,执行干警遂与玉门法院执行局联系,请求协助执行。
在得知需要协助执行情况后,玉门市法院执行局指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的两名干警专门协助异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在新市区法院执行干警抵达玉门后,两地执行干警通力合作,于早上8时出发,克服路程颠簸、车辆难行等困难,在山区内经过数小时的查找,终于在下午两点半找到了挖掘机,立即采取扣押措施,完成了执行任务。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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