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钱收到了,感谢执行干警高效为民解心愁!”11月13日,申请执行人孔某向阿克塞县法院执行局发了这样一条短信。
孔某与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因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阿克塞县某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石某。孔某在石某承包的上述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剩余5160元劳务工资一直未支付。无奈,孔某将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由石某向孔某支付劳务工资5160元,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劳务工资5160元承担连带责任。
因二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故孔某向阿克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梳理案情后迅速依法启动网络查控程序,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采取额度冻结、划拨执行措施,案件得以圆满办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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