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10月28日20时,在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法官的精心调解下,一起诉讼标的额达2059万元的建设工程纠纷案得以圆满办结。
当日20时,窗外天色已黑,油田法庭的会议室却灯火通明。此时,该起案件距离下午开庭调解已过去5个多小时。随着最后一个争议焦点的解决,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一槌定音”。
该案在此次调解前已进行了两次庭前质证,因工程未进行最终结算且牵扯到案外人施工问题,原、被告对工程价款及已付款项等诸多问题,意见均有分歧,争议非常大,双方均想申请法院对工程价款进行鉴定。面对复杂的案情,主办法官并未急于作出裁决,通过仔细阅看卷宗,梳理争议焦点,认为如果进行工程鉴定,势必造成案件审理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的状况。以现有证据,双方具备协商工程总价款的条件,可以不进行鉴定,此案也有调解的可能性,遂以此为突破口,先后与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单独沟通协商,后又组织此次庭审调解。经过多轮调解和深入沟通,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对给付工程款数额及时间进行了明确约定,争议问题也逐一解决。该协议内容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又兼顾了双方企业的实际利益,实现了双赢的局面,并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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