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10月22日,靖远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行到位6.5万元执行案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坚决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
8月,靖远县法院受理了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致电被执行人,然而被执行人接听电话后态度极其蛮横,每次都宣称没钱,甚至扬言即便被拘留也无所谓。同时,被执行人不定期更换居住地,以此逃避债务,导致实际居住地难以确定。对此,执行干警果断采取了“临控”措施。
10月22日,被执行人赵某某被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临控”,执行干警遂迅速出警,办理了移交手续,将赵某某带回至法院。在羁押室内,被执行人赵某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向其阐明需履行的判决义务以及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赵某某依旧态度恶劣,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果断出具了拘留决定书,并将其强制拘留至靖远拘留所。在拘留所反思一夜后,被执行人赵某某第二天一早便让其配偶刘某某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靖远县法院鉴此提前解除了执行拘留,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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