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赋予解纷“亲和力”——天水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小记

发布时间:2024-10-18 10:53:19     来源:法治甘肃网

  今年以来,天水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加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通过源头预防、诉前调解、督促履行,多元共治赋予解纷“亲和力”,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司法为民守护万家平安

  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三阳川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哭诉丈夫不顾家,办案法官深入了解情况,联系村委会有关人员,合力劝导双方,最终被告主动向原告认错,原告撤诉,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天水法院31个人民法庭秉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坚持把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能调尽调,深入挖掘调解空间,不断探索调解方法,推动当事人和解,促成案结事了。同时注重案件的履行情况,及时督促当事人在调解后履行义务,有效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真正实现柔性解纷、案结事了,全力守护万家平安。

因案施策调处涉企纠纷

  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武山县某建材公司因被告武山县某建筑公司未付清购买水管阀门款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双方均系企业且对欠付货款事实及金额争议不大,在双方同意下开展调解。调解中,法官安抚原告情绪,与被告沟通释法明理,算清“三账”,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全市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涉企纠纷中因案施策,兼顾双方权益,搭建沟通平台,研判涉企案件,调处涉企纠纷,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法官工作室服务群众更便捷

  近期,针对某小区业主、租户与物业的集体诉讼案,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与社区汇集工作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诉前解纷与诉讼审理互动协调,高效解决了此次集体诉讼案件。

  天水郡法庭以“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社区干部”“法官说法+基层干部说理”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的落实,设立法官工作室。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通过法庭与社区、村等多方力量联动普法、参与诉前调解,着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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