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9月24日,平川区人民法院委托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缓解了被告公司经营运转存在的困难,取得了双赢效果。
2022年3月至2023年10月,杨某等6人受雇于某工程公司,期间,双方因劳务工资产生争议。2024年1月,杨某等6人将某工程公司及公司负责人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平川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托至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向被告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发现因上游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被告公司长时间处于“等米下锅”的状态,便拖欠杨某等6人劳务工资3000元至6万元不等。被告公司承诺,近期将有一笔工程款到账,待该笔资金到账后,将第一时间结清拖欠杨某等人的工资。调解员将这一情况转告杨某等人后,杨某等人并不信任,坚决要求立刻结清拖欠的工资。鉴于此,调解员为双方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付款方案。随后又向杨某等人说明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调解员情、理、法多角度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分两期付清劳务工资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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