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起纠纷 诉前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4-09-18 09:45:57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9月10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汽车维修合同纠纷案,法官与调解员通力合作,通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24年5月,原告周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上路行驶时车辆侧翻,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联系被告某汽修公司对将事故车辆拖走修理,双方就车辆维修期限及费用等协商达成一致。由于被告某汽修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将车辆修理完成,原告找被告协商后,双方签订《协议书》一份,对交车日期及质保问题进行了约定,被告某汽修公司承诺:如车辆维修存在质量问题,则全额退还配件款。原告按交车日期开走车辆后,认为车辆维修存在质量问题,遂将被告某汽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车辆维修费和各项损失合计10000元。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诉讼申请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委派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发现矛盾双方对立情绪较大,于是邀请法官介入指导案件调解工作。案件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会同人民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进行劝说、疏导。最终,周某与某汽修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某汽修公司限期退还周某车辆维修款1200元。双方申请了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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