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川甘三地14家中级法院共同签署协议

发布时间:2024-09-04 15:04:04     来源:甘肃法治报

陕川甘三地14家中级法院共同签署协议

协同保护环大熊猫国家公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马兆民)为共同努力保护大熊猫这一珍稀物种,推动国家公园可持续发展,展现人民法院助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担当,8月29日,陕西、四川、甘肃三地的14家中院(陕西省的宝鸡市、汉中市、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四川省的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共同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

会上,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分别介绍了对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地区生态环境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经验和做法,达成了陕川甘三地共同建立环大熊猫国家公园生存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持续探索生态司法新路径,让不同区域的司法力量汇聚成强大合力,为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安全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据介绍,《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是按照陕西省、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的意见》安排,为切实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司法保护的共识。《协议》明确了全面保护以大熊猫为代表的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为目标,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按照密切协作、强化配合、协同保护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协议》建立了联席会议、委托合作、案件会商、交流研讨、共建共享等5项机制,加强各人民法院之间在环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对接,协同做好涉大熊猫国家公园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推动区域内法院之间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案、跨层级联动办理,区域内异地法院之间在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法律文书送达等有关事项的委托协作方面密切协作。对于国家公园区域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可由协作法院共同协商解决,采取个案会商、专题会商或临时会议的形式,研究讨论法律适用,协调解决区域合作相关问题,协助生态保护的实现。《协议》还明确了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注重野生动物栖息地司法保护、加强名贵树木司法保护等12项协作事项,加强大熊猫生存环境的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打击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重点区域实施的乱砍滥伐、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河道沿岸非法占地等犯罪行为,维护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流域生态功能。依法从严惩处在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存环境内危害以大熊猫、朱鹮、金丝猴、雪豹、羚牛等物种为代表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非法采伐、毁坏珙桐、红豆杉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的犯罪,维护生物多样性。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确保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司法保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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