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8月26日,敦煌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促使一起长达10年的租赁费追索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14年,敦煌某公司起诉望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法院调解,确定望某给付敦煌某公司租赁费13600元,从2014年5月开始,望某每月给付敦煌某公司租赁费3400元。后望某一直未给付租赁费,敦煌某公司也因为经营中公司内部产生了一些分歧,一直未向望某索要租赁费。直至2024年,敦煌某公司才向望某索要租赁费,望某未给付,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向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联系了望某,望某表示自己不是不履行义务,而是这十年里没人向自己索要过租赁费,自己不知道该向谁支付,且案件经过了10年,已过了申请执行的时效。针对望某的疑问,执行干警根据原生效的裁判文书,依法作了判后答疑,明确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一直在持续,并告知被执行人若不依法支付租赁费可能会构成违约,导致双方间的租赁合同解除。望某在权衡利弊后,决定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最终,在法院的督促下,望某付清了本案全部案款。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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